亲爱的 Oracle,请开放 JavaScript 的商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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翻译一篇 Ryan Dahl (Node.js 和 Done 的作者) 的博客:Dear Oracle, Please Release the JavaScript Trademark

1995 年,网景公司 (Netscape) 与 Sun 微系统 (Sun Microsystems) 合作创造了交互式网站。著名程序员的 Brendan Eich 用了 10 天时间创建了 JavaScript 的第一个版本 (一种动态编程语言,其语法大致继承自 Sun 的 Java 语言)。由于这层合作关系,Sun 拥有「JavaScript」的商标。2009 年,甲骨文公司 (Oracle) 收购了 Sun,至此便拥有了 JavaScript 的商标

然而该商标并没有任何商业价值。除了 Oracle 的 JavaScript Extension Toolkit,Oracle 没有任何产品使用过该商标,并且可能也没有计划使用。Oracle 甚至不参与任何 JavaScript 引擎的开发 (例如 V8、JavaScriptCore 或 Spidermonkey)。由于未使用,JavaScript 商标侵权的相关诉讼似乎很可能在法庭上无法得到支持。

然而,这个商标依然是笼罩在这一世界上最流行的编程语言上的一片乌云。细心而守法工程师会竭尽全力避免使用它——导致我们不得不发明一些诸如 ECMAScript 之类的令人困惑的术语。

将 JavaScript 的商标授予公共领域,从而获得人们对这家公司的好印象;这将是 Oracle 所能从这个商标中获得的最大的价值。目前为止,Oracle 还没有这样做;这是可以理解的——这需要一个非常具有前瞻性和高水平的 Oracle 的员工来提出。然而,用一个毫无价值的商标来换取品牌营销和商誉显然是正确的举动。

Oracle,请放开 JavaScript 的商标。

有点震惊,我才知道原来 JavaScript 的商标在甲骨文手里!我一直以为 JavaScript 的商标在网景那儿,然后随着网景的破产而被注销,或者被 Mozilla 继承…

Oracle 会回应人民的呼声吗?很难!按照 Oracle 的尿性,不找社区麻烦就不错了,还想开放?做梦呢!但也不代表我们的发声是没有意义的。纵使 Oracle 摆烂,不在乎名声;纵使 Oracle 的名声已经臭到即使把商标还给社区都救不回来;纵使什么都无法改变…这也不是我们沉默的理由,因为这是正确的事!

愿中国青年都摆脱冷气,只是向上走,不必听自暴自弃者流的话。能做事的做事,能发声的发声。有一分热,发一分光,就令萤火一般,也可以在黑暗里发一点光,不必等候炬火。​

—— 鲁迅

在此,我郑重呼吁:

Oracle,请开放 JavaScript 的商标。